2009/02/13

行為矯正是否使用衝突式或非衝突式訓練 後果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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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矯正是否使用衝突式非衝突式訓練 後果調查報告



V. 117, Issues 1-2, February 2009, PP. 47-54
作者:Meghan E. Herron, Frances S. Shofera and Ilana R. Reisnera 
美國賓州大學獸醫學院臨床研究學系

譯者:黃薇菁(Vicki)
譯文原出處:動物的事‧響片訓練奇摩部落格

摘要:

許多犬隻飼主在尋求獸醫諮詢之前已嘗試過一些由不同來源建議的行為矯正技巧,其中常包括運用厭惡刺激的訓練技巧,這類技巧可能激發恐懼或防禦性攻擊,本研究目的為評估飼主傳統上用來解決狗兒行為問題的技巧對行為有何影響以及安全風險。

調查對象為某家行為諮詢診所一年內的轉診飼主,他們就診前的行為問卷包括三十項有關過去行為處理作法的問題,對於每種處理方法,飼主須指出它對於狗兒行為具有正向、負向或毫無影響,以及它的使用是否連帶出現攻擊行為,飼主也須指出每項作法的建議來源。

完成的問卷共140份,最常被列出的建議來源是『自己』和『訓練師』,許多衝突式作法引發的攻擊反應至少出現於四分之一以上的狗兒,這些作法包括『打牠或踢牠』(43%)、『強迫牠對某個物件鬆口』(39%)、『老大翻身法(譯註:強制把狗兒摔地四腳朝天再壓制其上)』(31%)、『死瞪著牠的雙眼,要牠認輸』(30%)、『強制狗兒趴著(譯註:據說是建立地位的作法)』(29%)、『抓著狗兒脖子來回用力搖動』(26%)。

已有攻擊熟人問題的狗兒比其他問題狗兒更容易對『老大翻身法』和大喊『No!』兩種衝突性作法表現攻擊性反應(P < 0.001,譯註:這個統計機率的意思是,兩組狗兒出現相同反應的機率小於0.001,在統計上極為顯著,換言之,反應極為不同)。

結語:如果飼主在諮詢寵物行為前採取衝突性作法,許多個案因而連帶出現了攻擊反應,所以重要的是,獸醫應該告知飼主這類訓練方法的連帶風險,並且提供安全管理行為問題的方針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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