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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師之「我不得不…」
(I had to…)
原文出處:http://www.suzanneclothier.com/blog/i-had
作者:Suzanne Clothier,《Bones Would Rain from the Sky》作者
譯者:黃薇菁(Vicki)
原出處:動物的事‧響片訓練部落格
有些話真是會按到我的火大按鈕,在我與訓練師談話時,通常會讓我發作的一句話就是訓練師對於使用某技巧或工具的理由:「我不得不這麼做。」
當進一步要求解釋為何不得不,結果通常是他們也有其他選項,不過他們做了使用該技巧或工具的選擇,理由是「嗯,課程就快結束了!」、「客戶感到挫折。」或「我已試過所有其他方法。」(真的嗎?)或者其他很多很多理由,與謹慎分析狗兒、行為、情境或訓練方法都無關。更糟的是,訓練師常設法合理化這個選擇,好比是這隻狗兒讓他別無選擇。
這總讓我感到不快,也讓我想起某事,但沒法具體說是什麼,直到我最近看了一本小說才明白。施暴的老公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他告訴自己的老婆其實是她造成他會打她的情形,因為她___(自填──不夠體貼?不夠機靈?不夠漂亮?等等)。
有些情境中,你使用暴力自衛或保護另一個生命是合理的,我們的刑事法容許這麼做,然而它也賦予我們重責,在我們使用暴力之前必須先利用任何可能的其他選項,如果訓練師仿此要求,必須為自己使用厭惡刺激和暴力的選擇負責,這會是件好事。我猜想如果訓練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建立有力的辯護理由,包括考量過哪些其他選項,曾使用過哪些選項但沒繼續用,以及哪些選項甚至沒經試用就被棄置一旁等種種細節,這不知會帶來什麼改變。
最常見的例子是所謂「正向」訓練師身旁的興奮狗兒卻配戴環刺項圈,看著狗兒把他們拖進講座,我看得出他們對這過程有所貢獻,畢竟探戈要有兩方才跳得起來,也得有兩方才能拖著跑,狗兒沒上牽繩時絕對不會暴衝,但是訓練師站著那裡,把牽繩拉得緊緊地,人犬之間的連結只是靠工具。我常聽到:「嗯,我實在不喜歡用這種項圈,但是牠太興奮了,我不得不使用它。」不會提及可能解決暴衝的其他方法:正增強、對狗兒的牽繩行為維持一致要求、實際訓練牽繩禮貌、減少訓練者拉扯的合宜牽法、教導自我控制等等。
每當我使用暴力,我會做三件事:
儘可能意識到我使用了暴力-事實上我會對自己明白地說我正在使用暴力(內心對話),並且提醒自己深入審視此事,一旦我有可能這麼做,我接下來就會
問自己為何有必要使用暴力-有時它完全是自衛,或者我當時措手不及,它是當下唯一方法,或者動物的行為完全出乎意料,且可能對牠們極度危險。有時,我只是個耐心不足且喪失公平性的混蛋。無論哪種情形,我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在心中牢記著這句諺語: 「知識走到盡頭的地方,就是暴力的開始。」
問自己我怎麼會處於這個情境-我是否太過要求動物?忽視了警示訊號,違背了動物尋求安全的需求,或超過了忍受極限?我是否讓動物進入了牠們無法了解或無力面對的情境?我是否忽視了明白顯示這個情境很可能發生或再度發生的過往行為?無論答案是什麼,解決方法是找出我哪裡出了錯。動物沒有強迫我,感到安全的動物,沒有超過忍受極限的動物,沒有發出警示訊號的動物,了解如何合作而且擁有技巧和知識可以面對這類情境的動物──怪的是,這些動物似乎就是不會強迫任何人使用暴力,怪吧?
在訓練師的角色裡,我身兼檢察官、辯護律師、法官和陪審團,而且我也因我的決定而成為受審的被告,有點兒像是《法網遊龍》(Law & Order)電視影集,因為有時也會有警探搜集各式證據作為呈堂供證。如果我忽視了可以預期動物反應的過往行為,那麼檢察官就會相當嚴正地問我:「你為何選擇不理會過去所知?」我的辯護律師沒有什麼話可說。
如果我忽視了警示訊號,有時我的辯護律師可以單純無能作為好的辯護理由,說我只是與牠不太熟,以致沒有正確讀出牠的訊號,在我得了教訓並且不斷道歉之後獲得了釋放(是緩刑!),因為我向大家保證不會再犯同樣的錯。錯誤判斷導致的問題通常是可原諒的犯行,只要我不再因同一錯誤被起訴。所有過去的犯行可能都會成為呈堂證供,沒法享有密封記錄的保護,祈禱記錄勾銷也無可能,我想對於自己過去和現在的錯誤保持誠實對訓練師而言是件好事,讓我保持誠實。
把「我不得不…」換成「我選擇…」,把責任歸屬到它應在的地方:即決定使用某技巧或工具的訓練師身上,這麼做協助我們大家都記得一件事,做了這個選擇代表我們排除了其他可能性。當我們使用暴力,我們需要非常清楚地了解,排除其他選項(其他可能解決方法)代表我們可能也選擇了使自己的可能性受到拘限。
多年前,我企圖在一場講座上示範訓練不暴衝的技巧,被一隻年輕的拉不拉多犬克蘭西激怒了,牠跳起來猛力用頭撞到我,不是一次而且兩次,讓我眼冒金星,我的鼻子也痛死了。克蘭西並不是惡意或故意這麼做,牠只是精力充沛的青少年,而且有人教牠跳來跳去是容許的行為。牠對自己的身體不是很敏感,要這隻狗晃然大悟頭撞上頭會讓人類很痛不太可能,我本來很有耐性、和善也稍有成功樣子,但是等到牠第二次撞上我的臉,我的耐性開始瓦解,我開始想:「給牠好好來次糾正可能才會讓這隻狗的笨腦袋明白。」這個想法讓我自己很意外,不過我接下來讓我自己(和一些觀眾)大驚,我公開明白地請狗主允許我對她的狗採取肢體糾正,她同意了,信任我身為訓練師,會對她的狗做對的事。
當她信任地同意讓我對她的狗施用暴力,我對自己的發現更進一步地令我意料:有個小小的聲音要我進一步挑戰自己,協助這隻狗但不使用暴力,好像有人下了戰帖:協助牠,不用暴力,不要自大,不用合理化的暴力。
我心中湧動著內在挑戰,決定看看自己能走多遠才會選擇使用暴力。我心中很明白,使用暴力是一個我可以作的選擇,不是我被迫做的事。我堅持地、耐心地採用我過去用於無數狗兒身上的技巧(不涉及疼痛或厭惡事物的正向方法),並且設法讓狗兒的腦子參與,而不是控制牠的身體,我終究沒有對克蘭西使用暴力,我也成功協助牠找到牽繩散步的新方法。牠的反應完全只是缺乏知識和技巧,對於一隻唯一犯行就是不知如何做才對的狗兒,我對牠採取的暴力怎有可能合理化?
如果我當時使用暴力,極少觀眾會責怪我這麼做,他們都目睹了我的臉被牠的頭撞上兩次,他們也看到我花了多少時間設法採取正向方法,而且多數人早就會在我放棄之前就這麼做,好比有了一段嘗試的時間,而且接下來完全無望,於是使用暴力就沒有關係,這尤其讓我感到非常悲哀,因為我一直努力的是讓訓練師學習到耐性的真正意義,而我差點走上「我不得不…」這條路,傳遞了錯誤訊息。事實上,幾乎如同所有訓練,更多時間、更多耐性和切割成更小的行為要求就成功了,我的內在聲音讓我得負起責任,協助我找到更多耐性及看出這隻狗成功所需的新鮮觀點。
我常想到克蘭西,牠在我的心中多年,也將繼續存在,我在作出身為訓練師的判斷時將會繼續看到牠主人的信任,將會繼續看到克蘭西明亮信任的雙眼。那個要我負起責任的內在聲音總是向我挑戰找出新方法,讓這些眼睛保持晶亮光芒,讓所有轉向我的眼睛都保持著光芒。我的工作是不背叛這個信任,我對自己選擇的行為會負起責任,絕不會拿「我不得不…」的理由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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